1,經濟關系差異
信托是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經營目的進行資金融通和財產管理,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其信托行為體現了多邊信用關系。銀行信用作為“信用中介”,是銀行、存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雙邊信用關系。
2.演員之間的差異
信托業務的主體是委托人。在信托行為中,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意圖開展業務,為受益人服務。在整個過程中,委托人采取主動,受托人被動履行信托契約,受委托人意圖的制約。銀行信貸的主體是銀行,銀行獨立發放貸款和經營,其行為既不受存款人意誌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意誌的強迫。
3、承擔危機的區別
信托壹般按照委托人的意圖經營和管理信托財產,信托的經營危機壹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