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前期工作。包括信件的分揀、分發、拆封、裝訂和蓋章;下載網絡報告並將其導入處理系統。
第二,是接受註冊。包括閱讀信件和網上舉報、來訪、談話和錄音、接聽和記錄電話;信訪登記等。
第三,是分類。根據信訪反映的具體問題,依規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第八條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和意見有助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或者有助於改進國家機關工作、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單位應當給予獎勵。
在信訪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有關行政機關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