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指的是銀行可以用現有的信貸資產(也就是已經放出去的貸款),到央行去質押,獲得新的資金,而本質上就是信貸加杠桿。不少人覺得這個解釋還是比較官方,簡單來說就是當商業銀行貸款後,把這條借條給央行,而央行受理這些借條時,商業銀行就會有很多很多的現金。當然央行可以設立壹個標準,來緩解給予商業銀行這無窮無盡的資金。(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有利於增強信貸資產流動性) 如果覺得關於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的解釋還是比較深奧,舉個例子用數字進行生動形象的描述。就好比我先貸200萬,經過抵押後我可以再貸200萬,而之前的200萬可以抵押給央行,央行再借200萬給妳,當然,整個過程下來,妳所拿到手上的肯定沒有200萬了,這是需要打個折扣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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