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罪]:定指國家工作人員或受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財物的行為。
本案中:1、信貨員利用自己工作便利條件;2、冒名貸款是手段;3、目的是騙取貸款私用。
所以,構成貪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