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壹般具有以下功能:
1,買房。
2.治療重大疾病。
3、納入最低或較差範圍提取和使用。
4.取消賬戶並提取所有余額。
5.父母為他們的孩子買房。
6.租房子。
7、建造、翻建、大修房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