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改進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只有符合以下四個主要條件的小微企業才能申請續貸:①依法合規經營;(2)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財務狀況良好;(3)信用狀況良好,還款能力和意願較強,無挪用貸款資金、欠貸款及利息等不良行為;④原流動資金循環貸款正常,符合新增流動資金循環貸款的條件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