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異地辦理的、網上辦理、電話傳真辦理的必是詐騙。
2、使用公司名義發布信息、簽合同,使用個人銀行賬號(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作為收款、收費賬號的必是詐騙。
3、以驗證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錢的必是詐騙。
現在有很多基於網絡的支付方式,可能會被騙子利用,例如以某種理由讓妳開卡時預留其提供的手機號,然後找個貌似合理的理由讓妳在卡上存錢。騙子在試圖轉走妳賬戶裏的資金時,銀行會發送驗證碼(相當於密碼)到妳的手機上,壹旦將銀行卡綁定的手機號碼預留為對方(也就是騙子)的手機號,錢自然就被騙子轉走了。或者讓妳把收到的銀行驗證碼轉發給他也是同樣的道理,都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