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65438年10月《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幹意見》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予登記發證。銀行按揭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提供房產證明。眾所周知,小產權房是國家不承認的,也是不登記的。所以小產權房不能在銀行抵押,除非改成大產權房,有產權證。
小產權房不是真正的商品房,不能上市交易,國家不承認,不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此外,根據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農民向城鎮居民出售房屋不能得到法律認可和保護,不能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沒有“二證”,沒有法律保障,也沒有掛牌。嚴格來說,小產權本質上是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