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鋼鐵、電解鋁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40%。
2、水泥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5%。
3、煤炭、電石、鐵合金、燒堿、焦炭、黃磷、玉米深加工、機場、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
4、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化肥(鉀肥除外)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5%。
5、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
6、其他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對於公路項目,國家高速公路項目資本金比例不低於25%,普通公路項目資本金比例不低於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