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向公司借款理由有:為單位購置零星辦公用品(購置大額大宗辦公用品要轉賬)、出差備用金、預支工資(生活費不夠)等等,個人向企業借款需要通過嚴格的審批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