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離校前,學校應組織借款人和經辦銀行辦理還貸確認手續,制定還貸計劃,簽訂還貸協議。借款學生可在取得畢業證之日起的下月1日(含1日)開始償還貸款利息,畢業後24個月內可選擇任意月份開始償還貸款利息,但原則上不得延長貸款期限。經辦銀行及其關聯銀行應派人主動提供上門服務,向借款學生說明還款相關事宜,解答學校和借款學生的查詢。經辦銀行應向每位借款人出具《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信息確認函》,並寄回原經辦銀行。所以這個題目是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