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央部屬高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或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及以上的,可以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分三年補償或代償完畢。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向所在院校咨詢相關政策, 簡單說就是妳通過勞動還助學貸款。
法律依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第六條 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壹)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三)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