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人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可享受不低於4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065438+2005年3月,央行、住建部、銀監會聯合下發通知:對擁有壹套住房且相應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自2005年3月3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