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這裏的要求必須是當事人親自簽字或按手印。
3.冒名頂替簽訂銀行貸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騙取貸款罪。如果只是通過非法手段取得借款,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損失,只是壹般的民事糾紛。因為這種情況,銀行對業務審核不嚴,要承擔壹定的責任。
4.住房貸款壹般以房產抵押,貸款額度不高於70%,不會對銀行造成重大損失,這也是銀行不會嚴格審核的原因。另外,不是簽字按指紋,妳沒有非法占有目的,所以不會有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