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持《再就業優惠證》及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的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從事微利項目的,
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
對持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失業登記證明的
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從事微利項目的,
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承擔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