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1)已被按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置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校學生。
(2)學生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3)符合相關貧困政策,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的基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