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中心自2011年4月1日起對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作如下調整:
1、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40萬元,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60萬元;
2、金州新區、保稅區、旅順口區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統壹調整為30萬元,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統壹調整為50萬元;
3、普灣新區、長興島經濟開發區、花園口經濟區、普蘭店市、瓦房店市、莊河市、長海縣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統壹調整為25萬元,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統壹調整為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