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
而且,根據《會計法》 第六條規定, 對認真執行本法,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給予精神的或者物質的獎勵。
記住,這事妳沒有責任,但是勸妳別在這樣的單位做了,工資想辦法拿到,不要硬頂,若是欠妳的工資不給妳,妳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去求助,提供免費服務的,能拿到的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