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壹個道理,因為公證行為已經發生,已經完成。公證行為是對妳的合同簽訂行為進行公證,而不是保證銀行給妳貸款。所以銀行沒給妳貸款,跟公證處沒關系,因為不是公證處不給妳貸款,是銀行。並且公證行為已經發生並完成。就算公證處不給妳退,也有法律依據。現在給妳退400就不錯了。
我只是說客觀真實和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