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所謂的陰陽合同。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和給房管局的合同不壹樣。
給房管局的總價多報了,可以多借。
房管局不查也沒什麽。如果後來發現,肯定有問題。
之前很多中介都是這麽做的,房管局也心知肚明。
但是不知道以後的政策會怎麽樣。
前幾天經濟頻道也說要打擊陰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