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資產證明:最近6-12個月的收入證明,汽車,租賃,定期存款,債券,保險等。
3.貸款銀行抵押存折;
74.房管局為該家庭出具無房證明(註意以前的名字);
如申請人為非本市居民,需提供:①近兩年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2)戶籍所在地的,出具以家庭為單位的無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