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是保證人,包括有能力代為清償債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這裏的債權人既是主債務的債權人。這裏——履行債務或者按照約定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之為保證責任。
所以,以後不要隨便幫別人交易理財產品,對自己沒有好處。畢竟有句話說得好:兄弟算賬清楚。
給自己壹個教訓。以前朋友讓我用身份證給他做擔保,他沒有公開說。他只說要我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這樣銀行才能貸款給他。在吃飯的過程中,我覺得不對,就委婉的理由拒絕了他。我說身份證正在補辦,沒回來,以後給自己找條出路,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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