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是壹種政府擔保,用國家資產和國家信譽來借款。聽起來像是空手套白狼,但歷史上違約的並不多,只有90年代的阿根廷和2009年的迪拜。
如果要違約,不會直接拿這個國家的主權來還債,而是采取這兩種方法來解決:
1.違約國從世界銀行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借款;
2.與債權國就債務利率、還款時間和本金等進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