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九條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本行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第六十條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對存款、貸款、結算和呆賬的審計和檢查制度。商業銀行應當對其分支機構進行定期審計、檢查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