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的行為有:1,為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2.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3.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4.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單位和個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壹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