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看合同相對方是否有理由相信第三方可以以妳的名義與他簽訂代理合同。如果沒有,則需要追認,如果拒絕承認合同,則合同無效。如果合同相對方有理由相信第三方可以替代簽訂合同,則合同有效,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可以向第三方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