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起訴債務人,遞交起訴狀。
2.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向債務人發出傳票,先進行調解。
3.調解不成後,法院會發出第二次傳票,確定開庭時間。如果債務人“不在庭”,不影響判決,判決後法官會把判決書發給他。如果債務人敗訴,判決書會告訴債務人錢什麽時候必須轉到法院賬戶。
4.如果到期債務人仍不交錢,那麽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