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縣人民政府提交的《關於通江縣高明新區高明湖農民集中安置房項目的議案》。會議認為,為加快高明新區建設步伐,推進高明新區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建設步伐,科學合理籌集建設資金,縣人民政府同意高明新區高明湖農民集中安置房建設其方案是可行的。
會議決定,同意縣人民政府提交的關於通江縣高明新區高明湖農民集中安置房項目建設的議案。縣人民政府委托通江縣紅峰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建設主體建設本項目,並由代建業主通江紅峰投資經有限責任公司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通江縣支行申請貸款5億元,縣人民政府按照委托代建購買服務合同分15年期限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