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務重組:貸款機構與借款人協商,重新制定還款計劃,延長貸款期限、降低利率或者減少償還額度,以減輕借款人的負擔。
2、貸款減免:貸款機構對借款人的部分或全部未償還本金或利息進行減免,即不再追求償還。
3、債務清算:貸款機構對借款人的貸款進行清算,即將借款人的財產變現用於償還貸款,如拍賣財產或與借款人協商達成清償協議。
4、貸款轉讓:貸款機構將借款轉讓給第三方,以削減自身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