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壹、合理確定貸款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至於貸款何時能發放到位,這就要看當地公積金中心的審批流程和承辦銀行的放款速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