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戶籍家庭在本市購房的,需提供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證明。已繳納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因工作變動等原因有補繳的,24個月內補繳月數不超過3個月的,視為連續繳費,可作為有效購房憑證。
可以參考以上政策,看看自己是否有資格買房。各銀行在貸款時效方面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