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立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並在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且所在單位不欠繳;
2.本人沒有未還清的公積金(組合)貸款;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狀況良好;
4.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註:職工已使用配偶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貸款還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